青島市將研究出臺《進一步規范居民小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流程》,明確主體責任和辦理流程,基本實現充電樁接電業務一網通辦。還將指導充換電產業發展協會研究制定充電行業服務標準,全過程規范充換電設施選址、建設、驗收、投運及日常管理,強化行業自律,創新社區充電服務模式、商業運營模式、企業集中運營模式、換電模式等四種模式,探索“分時共享”“多車一樁”“眾籌建樁”等舉措,鼓勵加油站、加氣站等與換電設施共建,優化充換電設施運營服務能力,打造本市充換電行業特色品牌。
按照規定,居民個人購置或租賃期1年以上的專用固定停車位可以申請安裝私人充電樁。物業服務企業對申請方提出的充電基礎設施安裝申請,按程序進行登記并出具證明,配合業主或其委托的建設單位及時提供圖紙資料,協助現場勘查、施工,無相關部門書面認定意見,不得以安全、電力容量不足等理由阻撓業主安裝自用充電樁。如物業公司不配合業主進行符合規定的充電樁建設,業主可向物業主管部門反映,物業主管部門應當進行協調,責成物業公司履行職責。
此外,在本市投資建設公用或專用充電站,適用簡化建設審批手續。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基礎設施,無需單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手續。新建單獨占地的集中式充換電站,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,應予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、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手續。獨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換電站用地,納入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范圍,按照加油加氣站用地供應模式,優先安排土地供應。向供電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,執行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中兩部制電價的,2025年底前暫免收基本(容量)電費。
停車場建設也十分受市民關注。2023年,青島市將通過“人防+停車”、“公園+停車”“立交+停車”“公建+停車”“邊角地+停車”等多種建設模式,不斷深挖停車場建設項目,持續增加泊位供給,力爭2023年全市新增停車泊位2萬個以上。